俗話說「虎毒不食子」,可最近親生父親侵犯自己女兒的新聞比比皆是,可以說是令人髮指,喪心病狂來形容。
如今問題再次發生,逼迫人們深思,如何保護那些畜生父親下的女孩們?
對默默忍受說「NO」,容忍就是縱容,只會讓他們變本加厲,不能害怕,要勇敢地採取行動保護自己,才是正途。
要為那些動機不純的人敲警鐘,所以性教育方面必須要從小抓起,讓那些懵懂的孩子學會保護自己,讓那些「禽獸」都受到社會的譴責,法律的嚴懲。
人神共憤!高雄一名獸父5度對自己未滿16歲的女兒伸出狼爪,[性·侵]得逞後,竟給了封口費,要求「到棺材也都不要跟別人講」,少女一開始害怕,所以強忍著不敢開口,直到終于受不了才告訴母親,案件因此曝光,而這名獸父的下場也出爐了。
根據判決書,男子2017年在女兒生日前夕對友人喊:「拎爸絕對要X到自己的女兒」,事後趁家中沒人,命令女兒脫光衣服,還說「去外面找女生要花很多錢」,最後[性·侵]得逞。誇張的是,男子過程中沒有戴套,到了臨界點才戴,完事後還要求女兒不能將此事說出,「到棺材也都不要跟別人講」、「不要跟媽媽說,不然妳的人生會毀掉,我也不好做人」,更給了800至1000元不等的封口費。
沒想到男子食髓知味,後來4度以同樣的方式[性·侵]女兒,某次妻子突然回家拿東西,他竟壓著女兒稱,「安靜一點,快要好了」。一直到最後,少女再也忍不住,將事情經過一五一十告訴母親,母親向同事求助後,案情才曝光。
▼高雄男子5度[性·侵]女兒。
針對指控,男子辯稱因為女兒交男友,為了檢查女兒身體,才要求脫光衣服,也順便檢查胸部是否有硬塊,但他坦承有用【下☆體】[猥.褻],後來發覺不妥立刻停止,要女兒洗乾淨,也拿了錢給她,怎知女兒竟然誣賴他。另外,男子還透露,自己都在家人不在家時,替女兒「檢查身體」,因為有人在家「我不敢」。
據悉,少女被診斷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,經常半夜做惡夢驚醒。法官審理後,一、二審皆依家暴妨害性自主法判7年10個月,男子不服提出上訴,但遭到最高法院駁回定讞。